该工程位于十堰市工业新区,厂房地上1层,钢结构框架,建筑面积为10824.55平方米,建筑高度11米,火灾危险性均为丁类,设计耐火等级为二级;辅房地上1层,建筑面积为648.8平方米,建筑高度6米,设计用途为丁类厂房,设计(竣工图)上未见生产工艺流程,工程消防设计于2018年12月22日备案抽查合格。
该工程设有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配有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消防水源与二期共用,设有环形消防车道。
工程设计单位为东风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十堰设计院,施工单位为湖北聚兴建设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消防施工单位为湖北美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消防设施检测单位为湖北普泰消防安全检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湖北广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甲方及上述单位自验、检测结论均为“合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我局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等相关标准,结合《东风汽车悬架弹簧有限公司东风悬架新工厂二期消防工程的备案抽查公告》(十东岳公「消」审备告字〔2018〕第034号)、《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十建消验字〔2020〕第047号)等文件,经综合评定,该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
经此次验收合格的工程,不得随意改建、扩建或进行用途变更,如确有需要,应依法进行规划和设计,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投入使用、营业前应依法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